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试驾  汽车  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汽车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新规: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免交停车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3  浏览次数:175
核心提示: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3日专电(记者赵春晖)为了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新疆近日出台《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要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3日专电(记者赵春晖)为了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新疆近日出台《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电动汽车充电期间,免交停车费。
这项通知规定,新疆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以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为1.2元/千瓦时、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为1元/千瓦时。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通知还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期间不另收停车费。
尽管电动汽车还未大批量驶向街头,但在国内各大中城市,由于停车费加大汽车充电成本的现象已经出现,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在乌鲁木齐等城市,目前已建成的充电桩虽然为数不多,也几乎成了摆设。
新疆是我国利用风力和光伏发电的大区,但由于发电能力远超电网建设速度,加上当地电力消费和容纳能力有限,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有大量新能源电力被白白浪费掉 
 
 
[ 新能源汽车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能源汽车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