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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示《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标 明年1月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1032
核心提示:3月9日,工信部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公示截止到2020年4月9日,这项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3月9日,工信部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公示截止到2020年4月9日,这项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驾驶自动化技术是国际公认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关注焦点之一,可以提供更安全、更节能、更环保、更舒适的出行方式和综合解决方案,是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绿色汽车社会的核心要素,其意义不仅在于汽车产品与技术的升级,更有可能带来汽车及相关产业全业态和价值链体系的重塑。中、美、欧、日等都将驾驶自动化技术作为交通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并从国家层面进行战略布局。国家政策、行业发展也亟需形成统一的规范性分级,促进行业发展。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基础类标准之一,将为我国后续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出台提供支撑。其中包括了对驾驶自动化的定义、驾驶自动化分级原则、驾驶自动化等级划分要素、驾驶自动化各等级定义、驾驶自动化等级划分流程及判定方法、驾驶自动化各等级技术要求等。

汽车驾驶自动化功能将划分为0-5共6个等级:其中最高级别的自动驾驶为完全自动驾驶,也就是驾驶自动化系统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具体如下:

0级驾驶自动化(应急辅助)

驾驶自动化系统不能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但具备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1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2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5级驾驶自动化(完全自动驾驶)

驾驶自动化系统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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