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经信委联合上海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上海市二手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对二手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细节进行了明确。
根据相关要求,二手新能源车受让人必须与购买新车消费者具备同样的资质,包括征信合格、社保缴足一年等相关条件。
按照规定要求,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发生转让、变更,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受让人才能凭确认凭证和相关材料方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转让、变更后,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二手新能源车受让人将无法取得免费专用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条件外,二手新能源车受让人还要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称,由于之前上海二手新能源车的受让人不需要社保、征信、违章记录等任何附加条件,一些达不到要求的新能源车消费者,可以转而通过购买二手车的方式,带牌过户一辆挂沪牌的新能源车。
由于这些消费者仅仅是希望拥有一张保障路权的沪牌,导致二手市场上的混动车型价格水涨船高。新规实施后,之前二手混动车卖得比同款新车还贵的怪象被叫停,而不少原本指望通过购买二手新能源车来获得沪牌的消费者,将获"牌"无门。
此外,除了资质审查和充电桩要求,此次新政中,"三年不能过户"的规定对二手新能源车市场影响也较大。这项规定使得正常情况下残值率本就不高的二手新能源车将更加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