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该局于8月29日起公示“2015年度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拟补助车辆名单(省清算部分)”。根据省清算核查结果,市发改局拟对符合条件的523台新能源汽车拨付省级补贴金额超过2823万元。
据介绍,此次公示拟发放补贴的对象为2015年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以上牌日期为准)但尚未获得新能源汽车省级补助资金的个人购买车辆、作业专用车辆和截止2017年5月(省核查截止日期)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的企业购买车辆。对于2015年购买、行驶里程尚未达到3万公里的企业购买车辆,拟于今年年底前启动后续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工作,为符合申领条件的车辆办理补贴申领手续。从公示名单看,中山新能源巴士有限公司、中山市宏昌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公司及部分个人名列其中,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等,总数量共523台,拟拨付省级补贴金额超2823万元。
记者了解到,市发改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底,我市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800多辆,建成各类充电桩2473个,充电设施已实现25个镇区全覆盖,财政补贴政策的进一步明确有望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