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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连发两文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将有标可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440
核心提示:2018年3月2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连发两个文件《2018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和《2018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使新能
2018年3月2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连发两个文件——《2018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和《2018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使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做到有“标”可依。
今年1月31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曾组织十余家单位召开标准工作计划讨论会。其中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重庆长安汽车和比亚迪股份公司等。
观察人士认为,2018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的确定,将在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和技术进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以下为上述两个标准化工作要点内容。

2018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开展重点标准研究,优化体系建设
1.基础通用领域:完成电动汽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完成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标准起草,开展碰撞后安全和电子电器环境适应性标准预研。
2.整车领域:完成电动客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完成燃料电池汽车安全标准审查和报批,推进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推动纯电动汽车、轻型混合动力汽车和重型混合动力汽车能耗测试标准修订。
3.关键系统部件领域:完成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审查和报批,完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包装运输和材料回收标准审查和报批,完成电池管理系统和车载充电机标准起草,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燃料电池发动机耐久、燃料电池堆性能、轮毂电机、高压熔断器及高压接触器标准预研。
4.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现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探索研究大功率传导充电技术方案,开展无线充电互操作性测试活动和标准预研,推进电动客车接触式充电系统标准制定,推动传导放电、充电信息安全、加氢通信协议及加氢口标准预研与立项。
5.标准体系优化完善: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和行业需求,组织开展《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修订,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子体系的建立,有序、协调、科学地推进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
︎加强国际交流协调,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
1.进一步发挥中国在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电动汽车安全(EVS)、电动汽车与环境(EVE)及燃料电池汽车(GTR13)技术法规制定中的主导作用,深入参与EVS第二阶段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2.全面参与ISO/TC22/SC37和IEC/TC69电动汽车国际标准活动,在动力电池及充电等重点领域积极提出中国提案,积极担任国际标准的召集人与牵头方,发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效应优势。
3.密切跟踪研究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动态,积极利用好中德、中欧、中美、中日、APEC汽车对话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的兼容与开放。
︎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发挥行业力量
1.进一步优化标准组织建设,完成新一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的换届工作,强化与相关标准化委员会的沟通,促进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
2.充分调动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部件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依托行业组织、检测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行业力量,保障标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水平,鼓励骨干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形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2018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贯彻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针对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的重点项目,开展标准预研、立项、制定及发布全周期规划研究,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
2.加快推进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标准的制定。
推进术语和定义、盲区监测(BSD)、汽车事件数据记录(EDR)、乘用车和商用车自动紧急制动(AEB)、乘用车车道保持辅助(LKA)等6项已立项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
加快推动泊车辅助、商用车车道保持辅助(LKA)等2项国家标准的立项工作;
统筹推进全景影像监测、驾驶员注意力监测、车门开启盲区监测、后方穿行提示、智能限速提示、夜视系统等6项信息感知类标准预研,适时提出立项;
启动预碰撞场景下的自动紧急转向、交通拥堵辅助控制等2项辅助控制类标准的预研。
3. 积极开展自动驾驶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尽快完成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立项及研究工作,启动自动驾驶测试场景、横纵向组合控制等2项测试评价类关键标准及自动驾驶记录、报警信号优先度、人机交互失效保护等3项自动驾驶通用标准的预研,并根据预研进度提出标准立项。
4.协同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的制定。
完成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车载网关、信息交互系统、电动汽车远程管理与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等5项基础通用标准的立项工作;启动汽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漏洞与应急响应、软件升级及整车信息安全测试评价等4项国家标准项目的预研和立项。
5.尽快启动汽车网联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通信需求相关标准预研,启动自动驾驶高精地图需求及道路设施需求研究。紧跟网联车辆国际标准制定进程,开展国内网联车辆方法论、网联车辆通信时延要求等标准的适用性研究。启动基于LTE-V2X蜂窝通信、直连通信等功能、性能和接口标准化可行性研究,适时申请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立项。
︎健全完善分标委架构,加强标委会间的协调
1.召开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成立会议,持续健全和完善分标委组织建设方案,形成包括功能安全、信息安全、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等专业领域标准工作组,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专家组和国际专家咨询组的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组织结构。
2.加强与相关标委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员互派机制,促进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沟通,实现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与其他相关体系标准项目的协调、互补和兼容。
3.充分调动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以及电子、通信、互联网等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积极依托行业机构、高等院校、测试区等各方力量,不断提高技术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加大国际标准参与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协调
1.加大国际标准法规参与力度。
系统跟踪联合国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下属工作组动态,积极承担相应的国际标准法规研究制定任务;申请加入ISO/TC 22自动驾驶特别工作组,全面参与联合国智能交通/自动驾驶(ITS/AD)的项目规划与法规协调,积极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并牵头相关制定工作。
2.依托中欧、中法、中德、中美、中日等政府间对话机制,加强与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美国、日本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沟通与交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和标准的交流与讨论,加强在联合国及ISO/IEC层面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国际标准法规的研究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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