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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一市民开“新能源汽车”却被罚 感觉很委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9  浏览次数:281
核心提示:我市明年上半年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老年代步车和低速电动车不在此列□平顶山晚报记者 赵志国昨天上午,市民刘女士驾驶着自己的电动
我市明年上半年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

老年代步车和低速电动车不在此列

□平顶山晚报记者 赵志国

昨天上午,市民刘女士驾驶着自己的电动汽车行驶到市区建设路东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并接受了处罚。事后,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诉说“委屈”:自己所开的明明是“新能源汽车”,交警为啥要对自己处罚?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车驾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刘女士驾驶的属于低速电动车,应该按机动车对待,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才能上路。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车管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新能源汽车不断普及,使用者对于加强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等5城市率先试点启用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今年11月20日起,我省郑州等12个城市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预计明年6月底前我市也将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据了解,目前我市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后,需要办理和燃油机动车一样的车牌才可以上路行驶,在未来实行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号牌后,只需办理更换手续即可。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我市街头行驶的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基本都不属于新能源汽车,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在制作工艺、时速、续航、电池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市面上许多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更有一些车辆使用的是铅电池,两三年就得换一次,并不环保。需要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在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并按机动车统一规范管理,并非所有电动汽车都可以上牌,可以注册上牌照的新能源汽车与老年代步车等轻型电动车不能混为一谈。

据了解,我市对老年代步车等电动四轮车早就有明确规定,电动四轮车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录内的,一律按机动车对待,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才能上路。不在此之列的电动四轮车,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平顶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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