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动汽车  北汽新能源  充电桩  充电站  电动车  北汽  第一电动汽车  试驾  汽车  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汽车资讯 » 消费指南 » 正文

东莞市民注意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调整为0.80元/千瓦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170
核心提示:8日,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我市自6月7日起,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服务费标准由原0.70元/千瓦时调整为0.80元/千瓦时(不
8日,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我市自6月7日起,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服务费标准由原0.70元/千瓦时调整为0.8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市发改局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称,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有关规定,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通知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量收取,不区分车型,服务费标准由原0.70元/千瓦时调整为0.8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根据我市充换电设施建设实际情况,暂不制定换电服务费标准。而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为用户单独配建充电设施实行专供服务的,充电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规定从发文之日( 6月7日)起实行。

市发改局表示,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市发改局还表示,将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和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东莞时报) 
 
 
[ 新能源汽车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能源汽车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