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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电园】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新要求新鲜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8  浏览次数:167
核心提示:为做好本市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根据国家近期发布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
为做好本市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根据国家近期发布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沪府办发〔2016〕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精神,今日,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上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车型备案登记要求 (2017年)》(以下简称“备案要求”),由于新能源汽车的新一轮国家补贴政策自1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上海市的“暂行办法”和操作流程也需要相应的调整,众所期待的操作细则终于落地。
“备案要求”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可以继续申请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也允许企业预售新能源汽车产品,但需要事先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其向消费者出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时候要先行承担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不确定的风险,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销售商来承担变化的风险。由于国家部委提出了新的要求,涉及车辆技术要求提升、补贴退坡,尤其是地方补贴不能超过国家补贴的50%,新政出台还需要一些时间,目前市经济信息化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上海鼓励政策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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