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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新技术研发及示范”课题征集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0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能效,现征集2016年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新技术研发与示范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无线供(充)电、桩群协同控制、立体充电车库、路灯充电桩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示范;

方向二:充电基础设施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含动力电池储能及梯次利用)、与电网双向互动、与智能交通融合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充电系统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提高充电系统效率及安全性、降低对电网的影响;

方向三:充电设施的新型检测认证方法、消防安全新技术及规范等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二、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课题内容应在本通知的征集范围内,课题方案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课题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需具有产业化前景或示范效应,并优先在京津冀地区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

2.已获得国家或北京市财政经费支持的相关技术及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要求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和条件。

2.申报单位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在市科委无C级或D级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单位应有自筹经费来源,以保证课题的顺利实施,课题自筹经费与申请的财政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包含方向三)。

4.每个单位申请课题不超过2项。

四、课题执行期限及资助额度

课题执行期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资助额度:单个课题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五、申报事项及材料受理

1. 申报单位填写《征集课题信息表》(见附件1),一式6份(至少含2份原件),由申报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申报期内送至受理地点,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evxmzj@sina.com。

2.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 2016年10月28日15:00前。

受理地点: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院南楼6层)

联 系 人: 袁 磊 84195605/赵雪松 66150566-838

附件:征集课题信息表.doc

新能源与新材料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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