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 日前,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称,《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发布,共包括35家企业233个型号的产品,这意味着中山市日后如果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有据可依。交警同时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尽量选购目录内产品,否则日后可能面临不能上牌的情况。
中山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存在困境。2013年,中山市政府就制定出台了《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过度使用期限及相关管理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却迟迟没有进展。交警部门曾表示,因为广东省的产品目录还没有确定,因此上牌工作无法展开。
本月初,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其中包括35家企业233个型号的产品。中山市的广东南鹰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款产品、中山市东升镇坦背强力电子厂7款产品、中山市东升镇顺源电动自行车厂四款产品共计14款产品入选《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据中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汕头、韶关、湛江、惠州四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完成后,中山市将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的要求,并经市公安局批准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尽量选购《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