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根据《江西省定价目录》(2022年)规定,下发了关于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我市按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赣州市物价局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的批复》(赣市价价字〔2016〕65号)同时废止。
通知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放开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经营企业自主确定服务价格。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通知要求,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要落实好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方式等信息。价格放开后,各经营企业不得出现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要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