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位车主表示,奇瑞捷途涉嫌虚假宣传。2020年10月18日,奇瑞捷途X70PLUS上市发布会上宣传的激光大灯、自动泊车、车内活体检测等13项配置在实车顶配版本上被无故减配。
2021年5月10日,针对维权车主反映的问题,奇瑞捷途厂家发布官方声明,称捷途X70PLUS为产品系列,包含:雷、风、林、火、山、辰、地、天、武侯、孔明、卧龙12个版型,以上版型均属于其向工信部申报公告的同一款产品。其中卧龙等版型可以选择激光大灯、APA自动泊车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载微信等科技配置。另外,其官方配置表及终端展示销售过程中的配置均与实车一致,但在产品上市发布会中表述不够严谨,引发了用户及媒体对不同版型车辆配置的误解。
这份声明还提到,个别用户购买的天版车型(非标配激光大灯)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备注栏勾选了激光大灯配置为工作人员的操作疏漏,将免费为合格证错误的用户加装激光大灯或给予用户相应的费用补偿。
对于这样的声明,奇瑞捷途X70PLUS天版维权车主表示不接受。
据了解,2020年10月18日,捷途X70PLUS在全国上市发布,当时共推出天、地、星、辰、山、林、火、风、雷九个配置,每个配置又分别有5、6、7座三种版本,共计27个不同配置车型,售价区间为7.7万-13.7万元,其中天版本车型为顶配车型。时隔半年之后,2021年4月12日,捷途X70 PLUS诸葛版才正式上市,推出武侯、孔明和卧龙三款车型,售价区间为13.99-15.29万元。
云南车主卢先生表示,“这明显是两款车型的两次上市发布,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波操作是厂家为了掩盖宣传虚假做的推辞。2020年10月现场直播发布会上重点宣传了自动泊车、激光大灯、车载微信等高科技配置,全过程根本就没有提过诸葛版,官方只发布了天版等9款车型,哪里来的诸葛版?厂家这不是混淆视听吗?”
另外,车主们表示,声明中只提到13项“减配”中的一项完全不合理,对厂家这种态度“失望透顶”。如果按照厂家提供方式加装激光大灯,无异于认可了其它配置的缺失的合理性,这对于用户而言是不公平的。更有车主明确表示,“我的车辆合格证上就写着有激光大灯,但是我绝对不会为一个小小的激光大灯而妥协。我需要的是整车的配置。”
目前,奇瑞捷途X70PLUS天版车主依然走在维权路上。
针对该维权事件,央广网汽车频道“汽车投诉站”栏目于近日请到了两位业内专家进行了详细专业的分析,一位是专注于民商事法律服务及刑事辩护的李梦晗律师,另一位是从事汽车维修一线工作26年、现任北京加达集团技术总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车三包专家成员马宝昌老师。
点击这里,可查看视频节目。本文整理了文字版本,以供参考。
(节目录制现场,央广网记者张旭摄)
厂家或经销商应提供详细配置明细表
马宝昌:新车未正式上市发布的盲定阶段,厂家或经销商一般不提供详细配置,而是只有大概配置。盲定阶段若缴费意向金,之后提车的消费者一般会得到一定的溢价空间,比如5000元抵10000元等。
根据以往经验,新车未正式上市的前期宣传阶段可能会出现车辆配置与实车不一致的情况,一些诸如“人脸识别”等高科技配置会在实车取消,但正式上市发布会上公布的配置应与实车一致。
李梦晗:建议消费者理性购车,在购车前或购车时详细了解车辆具体配置,可以拿出官方出具的配置清单和4S店反复确认。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应注明具体车辆品牌、车型、年款、外部颜色、内饰、关键配置等信息,不要以为4S店提供的合同模板就是完美无瑕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没有在合同正文里体现的上述车辆关键信息可以在备注附则中添加。值得注意的是,金额一栏应写清费用明细,上牌费、服务费等细项应标注清晰,购车附赠的礼品、保养等也应详细注明数量品牌、是否已包含工时费等。
合同的签署对象应该是4S店并加盖对应合同章,而不应是某个销售人员,多页纸合同应注意加盖骑缝章。
需要提醒的是,销售合同应该至少是一式两份的,4S店和消费者应当各持一份,4S店以各种理由收回合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消费者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权利,合同于消费者而言是重要的凭证,有必要留存。
出厂合格证与实车应保持一致
马宝昌:进口车有车辆一致性证书,国产车有出厂合格证,上面包含了整车制造配置的详细信息。出厂合格证不仅仅是一个证,车辆在生产下线后,需要在国家工信部备案,合格证信息应该与工信部备案信息保持一致。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工信部网站查询了解车辆是否在售等信息。
刚才提到,捷途厂家在部分消费者的车辆合格证上错误勾选了激光大灯,这种事实比较清楚,一般有两种途径可以解决,协商或直接走法律途径。
协商的其实也有两种选择,现金补偿或补装激光大灯。如果选择现金补偿,那争议结束。如果选择补装,需要注意的是,加装配件不在三包范围内,应该对日后的质保问题、验车问题等提前考量,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李梦晗:出厂合格证类似人的身份证,是车辆出厂随车的官方配置信息。与合同一样,出厂合格证也是车主日后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
如果实车配置与出厂合格证不一致,可以直接判定厂家和4S店违约,厂家和4S店应该承担造成这种“失误”的后果。
当然,消费者应该在损失范围之内主张合理的赔偿范围。
如马老师所说,为避免日后争议,应在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对日后的维修方式等细则予以明确。
关于虚假宣传与欺诈
李梦晗:从法律角度看,什么是虚假宣传?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很多法律中都有涉及。其中,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就有很明确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功能、性能、质量、销售情况、所获得的荣誉做虚假的或引人误导的商业宣传,来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虚假宣传分为两类,虚假消息以及引人误导的宣传。
从现有投诉情况来看,奇瑞捷途的宣传过程的确有引人误导的倾向。比如,新车上市发布会上,企业高管宣布新车有9款车型,又提到高配车型拥有相关高科技配置。按照常理,价格最贵的天版车型应该就是所谓的高配车型,应该拥有这些高科技配置。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宣传,吸引了一些消费者到4S店进行预定。在当时没有实车的情况下,只能向4S店工作人员询问具体配置,而店员只能提供厂家提供的宣传资料。
消费者应该理性维权,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消费者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发布会视频、4S店宣传资料、网站资料等,还包括前面提到的合同、出厂合格证等,然后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的路径与厂家和4S店进行协商、去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到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乃至最后进行仲裁或起诉,当然,这些步骤不是必须连续的,可跳跃步骤进行。
值得提醒的是,维权以购车合同为准,合同是最有力最关键的证据。
发布会上的言论可否作为法律依据?需要看这种宣传是否导致了欺诈,虚假宣传是否导致了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能否认定宣传是否构成欺诈,需要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走法律程序的话,审判阶段也会需要多方面因素判定,比如经销商层面,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客观欺诈行为,这个行为是否足够可导致消费者错误误解,行为是否引发了消费者意思表示,这是一个综合的判断,需要看综合的证据。
如果厂家行为没有被认定为欺诈,则消费者维权之路比较难走,现实中比较困难。
企业方面而言,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毕竟实车与宣传不一致会导致信誉度降低,引起不好的社会影响。
综上来看,新车发布会言论不应作为消费者买车的依据,在未判定欺诈前,只能成为虚假宣传的嫌疑,消费者应理性购车,并与4S店或厂家确认车辆配置明细表。
消费者方面,应该积极找寻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被误导,避免证据不足,导致事后维权困难。
根据捷途官方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奇瑞捷途1-6月累计店端销售76453台,同比翻番。刚刚成为奇瑞汽车旗下独立子品牌的捷途汽车,请多讲些良心,少一些套路,尽可能兑现曾经做出的承诺,重新争取车主们的信任,而不要成为车主所言的“绝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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