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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龙客车自燃、车主损失上百万 厂家:是电池商的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3  浏览次数:1029
核心提示: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3日电 (付玉梅)停放在停车场的电动客车突然发生自燃,随后连带烧毁了停在旁边的6辆车,造成130多万元的损失。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3日电 (付玉梅)停放在停车场的电动客车突然发生自燃,随后连带烧毁了停在旁边的6辆车,造成130多万元的损失。
电动客车车主之女张洁近日向中新经纬客户端称,客车厂家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金龙)拒绝赔偿,并将责任推给了电池提供商。在多次协商后,厂家提出了赔偿部分损失,但同时包含多项让张洁一家不能接受的要求……
被烧毁的车辆 受访者供图
客车自燃引燃6辆车
2020年5月1日,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某幼儿园停车场内,一辆由南京金龙生产的东宇牌大型电动客车发生自燃。
监控录像显示,客车自燃后火势迅速蔓延,引燃了停放在旁的6辆车,分别为5辆客车、1辆宝马牌轿车。火扑灭后,这7辆车全部被烧得只剩下残骸。
监控录像截图 受访者供图
张洁提供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经消防调查,认定起火点为上述南京金龙东宇牌客车机舱内,起火原因为机舱内电气故障。
《火灾事故认定书》 受访者供图
事故发生后,张洁及家人第一时间就联系了车辆厂家南京金龙。
“最初南京金龙委派河北区域经理查看事故现场,回复说如果只是烧毁2辆客车,区域经理可以决定直接赔付,但因烧毁的是7辆车,造成的损失过大,需上报公司高层处理。”张洁表示。
南京金龙官网显示,公司是一家集新能源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纯电动客车销量9542台,位居全国第二。
天眼查显示,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4亿元人民币、持股88%,为南京金龙最大股东,南京东宇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4%,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股3.6%,分列第二、第三大股东。股权穿透后,南京金龙董事长黄宏升为实际控制人。
黄宏升此前一手创办了创维集团,在业内有“彩电大王”之称。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4月,黄宏生及其妻子林卫平抛售创维集团1亿股股份,合计套现9亿港元,随后成立南京创源天地投资公司。2011年,创源天地子公司(现开沃汽车)与厦门金龙、南京东宇共同出资组建南京金龙,先期注册资本7500万元。
根据张洁提供的记录,6月3日,南京金龙派专员前往查看事故现场,并要求张洁罗列损耗清单。张洁表示,盘点估算后得出车辆及其它财产损失共计130多万元。
正当张洁等待厂家处理时,6月10日,厂家却引出了自燃车辆的电池提供商山东威能电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威能)。
南京金龙表示,这一批电动客车当时已将外壳卖给了山东威能,由山东威能生产组装核心部件电池、电机和电控,南京金龙由此不提供整车质保。
“厂家让我们找山东威能理赔,可我们购买的东宇牌客车,整车产品设计制造、出厂质量检测全是南京金龙。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制造厂名称也是南京金龙,而他们却拒绝提供整车质保。”张洁表示。
厂家要求是否合理?
张洁提供的购车合同显示,这辆车于2015年11月购买,保修期限为60个月,即车辆仍在质保范围内。
6月16日,南京金龙厂家售后部工作人员到保定与张洁协商赔付事宜。据张洁回忆,该工作人员当时称“高层还在商讨中,没有解决方案”。
无奈之下,张洁和家人去到南京金龙总部,希望能再次进行协商。随后,厂家愿意承担赔付,但最高只能赔68.2万元。
在厂家提供的协议书中,更是提出了多项让张洁不能接受的请求。
比如,协议书将此次事故原因直接表述成“电池自燃”,而消防认定的原因为“电气故障”;要求“还清车辆贷款取得机动车登记证”,而车辆已经烧毁,无法完成过户;要求“将有关本次事件的全部言论及视频从各类网站撤销”,而张洁认为,自己无权限删除第三方发表的信息。
厂家提供的协议书 受访者供图
在张洁提供的谈话录音中,南京金龙方面称,即便他们有责任也是很小的责任,让张洁一家可以随便投诉、也可以起诉。
律师:车辆厂家本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上述协议书中,南京金龙使用了“垫付”赔偿的说法。张洁说,南京金龙以两家公司曾签过车辆外包售后服务责任承诺书为由,让张洁去找山东威能索赔。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山东威能已在2020年4月申请破产,共有9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俗称的“老赖”。在最近的一例案件中,山东威能连1.7万元都无力偿还。
天眼查截图
本次事故是否应由电池厂商担责?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万华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张洁的案例中,车辆厂家南京金龙应负赔偿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车辆厂家所称应当找电池商要求索赔,这一说法缺乏依据。
“电气设备是车辆厂家认可和使用,并对外销售,车辆厂家应对车辆的全部对外承担质量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车辆厂家进行索赔。至于电池商的责任是否存在,或者车辆厂家和电池商之间有什么质量责任的其他约定,这些都不能对消费者进行抗辩。”郭万华表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达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这份协议属于两家公司内部有效,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南京金龙赔偿后可据此追究山东威能的责任,但不影响南京金龙履行赔偿责任。
针对南京金龙所拟定的协议,郭万华表示,车辆厂家在和解谈判过程中,向张洁出具的《协议书》无法体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条款内容加重了张洁的责任。
郭万华表示,首先,《火灾事故认定书》已认定是电气故障引发火灾,车辆厂家改成了电池自燃,不符合官方认定;其次,车辆厂家认为其垫付损失,而这本身就是厂家应有的赔偿,垫付有给张洁设立陷阱之嫌;再者,车辆厂家要求车辆完成过户和交付,但车辆已基本被烧毁,这些要求不太现实,张洁将来也很难能做到。
“车辆厂家还要求张洁撤销各类网站上的言论和视频,对于其他第三人发布、转发或转载的言论、视频,不在张洁能力范围之内。如果张洁未能履行协议书当中的义务,需返还收到的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这样的协议条款很难能接受,缺乏公平和平等。”郭万华表示。
22日下午,中新经纬记者致电南京金龙售后一名俞姓部长,对方表示自己已不再负责此事,也不接受采访,让记者拨打400客服热线联系公司。按照该部长提供的联系方式,一名售后客服表示已将需求告知公司,并会给记者发函回复。截至发稿,中新经纬记者并未收到邮件。
中新经纬记者同时致电山东威能方面,一名人事专员提供了公司总经理的电话,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均未获接听。
新能源车自燃受关注
随着夏季高温,自燃现象成了新能源车的较大隐患,甚至有网友调侃称:“停车时要小心旁边有没有新能源车!”
在客车领域,今年已有厂家因自燃隐患进行召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显示,6月24日,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召回3196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原因是动力电池因电池单体一致性差导致热失控,有自燃隐患。同日,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因动力电池存在内部短路发热风险、散热系统设计存在缺陷等问题召回400辆纯电动城市客车。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2019年7月,南京金龙曾召回25辆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2日生产的部分NJL6118型纯电动城市客车。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配置的沃特玛高压动力电池电芯一致性问题,存在漏液和短路风险,可能引发动力电池热失控和起火。
方达表示,投诉人(张洁)亦可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如投诉成立,最终认定南京金龙公司存在产品缺陷,对于投诉人来说,更有利于协商,如协商不成,后续可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不少分析认为,尽管新能源车自燃只是小概率事件,但由于新能源车本身是新兴行业,相关保险、厂家赔付条例仍在完善中。
汽车行业分析师张翔表示,新能源汽车的自燃率不一定比燃油车高,但因为其是新事物,更容易引起人关注。不过,新能源车自燃尽管能确定起火部位,但事实上很难直接推究起火原因和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厂家肯定不会主动承担责任,一是要赔偿经济损失,二是对厂家的名声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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