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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已建换电站5座充电桩823个 新能源汽车突破2千辆
2015-07-09 16:20  点击:306
自2013年11月份,我市获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以来,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总体部署和《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成立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29个成员单位在政策制定、车辆推广、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地方补贴政策已出台并实施;车辆推广工作全面展开,已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2073辆;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已建成换电站5座,交、直流充电桩823个。

落实国家政策出台地方补贴政策

出台并实施《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2014年和2015年,对在本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乘用车按照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1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他车辆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进行补贴。补贴政策不实行退坡机制,相关标准按国家2013年度补贴额度计。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建设公共充电桩将获得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建工程及其他支出)30%的财政补助。

目前,我市新能源小型乘用车车辆购置补贴居全国最高水平。按照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2013年度,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公里,最低给予3.5万最高给予6万元车辆购置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50公里,给予3.5万元车辆购置补贴,2014年和2015年分别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退坡5%和10%。我市补贴政策参照国家2013年标准且不退坡,因此目前市民在我市购买小型乘用车最高可获国家及市级财政补贴共11.4万元。

此外,发布《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重点引进整车项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公共领域示范带动 创新推广模式推动私人领域推广

作为北京奥运帆船比赛伙伴城市,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倡导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号召,于2010年底确定了在节能减排效果最优、示范引领作用最强、市民环保意识提升最给力的公共交通领域,开展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2011年4月25日,首批9辆纯电动公交车上路运行。截至目前,已采购新能源公交车1000多辆。开通公交线路近40条,累计安全运行里程7000多万公里。

公务车推广方面,制定并实施《青岛市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市直及市内三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其他各区(市)不低于30%。


社会车辆推广方面,创新推广模式,提出“以充带车、车充同步”的推广思路。依托政府机关、科技园区及高校、大型企业、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开展了充电设施建设布点工作和推广活动,有效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已经突破千辆,形成车桩互动良性循环。

基础设施建设先行 加速构建全市充换电服务网络

今年以来,我市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建设全面提速。主要开展了全市充电设施规划研究、孵化器和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特色充电设施规划及建设、公共充电站点建设等工作。建成薛家岛、延安一路、深圳路、莱西、流清河建成5座充换电站,为纯电动公交车提供充换电服务。建成延安一路、市政府、青岛大学、株洲路、薛家岛、城阳区政府、松岭路、高新区管委、青岛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李沧首佳交易市场、武昌路、永平路等充电站点32个,充电终端近823个。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氛围、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