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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入政策蜜月期 新能源汽车高位调整
2016-03-20 15:11  点击:213
恰如早春三月的料峭与生机,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中,新能源汽车仍是关注的焦点。几乎与“两会”同一步调,各地也纷纷进入新能源地方补贴政策的密集出台期。截至3月16日,已有近20个省市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这也一扫今年年初新能源汽车市场交易量下滑、新能源汽车骗补问题的阴霾。

而在此之前,已有中央层面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多项利好政策接连出台。3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再度提及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利用的政策。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五项措施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同一天,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已联合行业内外的九家企业投入5亿元资金,组建动力电池研究院或动力电池的研究研发院。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6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37937辆,销售35726辆,比上年同期均增长1.7倍。尽管增速与去年相比回落不少,但已经扭转了1月的负增态势。在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今年1-2月新能源汽车呈现出 “高增长后的高位调整”特征。

新能源汽车产业“国五条”

从政策礼包的具体内容来看,这一连串政策直击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困境。尤其是2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不少此前模棱两可的问题指明了发展方向。

曾经在国家补贴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动力电池企业迎来利好。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五项措施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示中,第一条就提到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动力电池性能、销量等指标对企业给予奖励。

事实上,自2009年前后国家开始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以来,主要的扶持政策多集中在整车厂方面,对供应链条上的“帮扶”很少。这也导致我国在一些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新能源车以奖代补是合理的选择。”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这样对改善乘用车低补贴、客车电池强补贴的现状,对实现“十三五”的新能源车发展与财政支持的力度,都能实现更好的平衡,有利于新能源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位列“五项措施”第二条。这项措施不仅明确了地方政府、开发商与物业、电网企业等各方责权,解决充电落地难的问题,还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金融债等支持各地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地方建立以充电量为基准的奖励补贴政策,减免充电服务费用。而在前不久,充电桩全国统一技术标准也正式出台,在此背景下,充电桩行业将迎来爆发式发展也成为各方共识。

此外,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具体量化指标,不仅会进一步拉升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其示范作用也不容小觑。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三条明确要求,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这一比例在两年前制定的30%目标基础上大幅提升。在崔东树看来,此次扩大更新车辆总量50%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其优点在于“采购力度大,目标指向性强”。

“李克强总理的讲话对我们来说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没有想到政府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决心这么大。”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安进直言,他曾担心前一段时间的新能源汽车存在“骗补”问题会动摇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如此看来,新年伊始的政策礼包为身处其中的企业吃了定心丸。